保安人员在日常执勤中,会因访客登记、门禁核验、监控记录等工作接触大量公民个人信息(如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、居住地址、出行轨迹等),防范这类信息泄露的核心是建立 “全流程管控 + 制度约束 + 人员意识” 的三重防护体系,从源头、过程到末端堵住泄露漏洞,具体措施如下:
源头管控:减少非必要信息采集
明确 **“最小必要” 采集原则 **:登记访客信息时,只采集姓名、到访事由、对接人、联系方式等核心信息,严禁索要身份证号、家庭住址、工作单位等非必要信息;确需采集身份证信息的(如园区、校园等高危场所),必须向当事人说明用途,且仅用于身份核验,不得额外留存。
规范信息采集载体:优先使用加密的电子登记系统,替代纸质登记簿;若使用纸质登记,需设置专人保管的回收台账,登记完毕后及时收回、定期销毁,严禁将登记簿随意放置在保安岗亭供无关人员翻阅。
过程管控:规范信息存储与使用权限
分级设置信息访问权限:监控录像、登记数据等敏感信息,仅对保安队长、管理部门负责人开放查看权限,普通保安仅能在履职时临时调取,且需记录调取时间和事由;严禁保安私自拷贝监控录像、翻拍登记信息。
强化设备与数据安全:电子登记系统、监控主机需设置复杂密码并定期更换,接入内网管理,禁止连接公共 WiFi;岗亭电脑、手持巡检设备需安装杀毒软件,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安全检测,防止黑客入侵或数据丢失。
严禁私自留存和传播信息:明确规定保安不得将登记信息、监控画面通过微信、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传播,不得向亲友、无关人员透露业主、访客的个人信息;即使是配合警方调查,也需核验对方身份并出具相关文书,按流程提供信息,而非私自转交。
制度约束:建立刚性管理规范
签订信息保密责任书:保安入职时必须签署保密协议,明确信息泄露的违约责任(如罚款、开除),情节严重的需承担法律责任;将信息保密要求纳入岗位考核,一旦发现泄露行为,实行 “一票否决”。
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培训:组织保安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民法典》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条款,结合典型案例(如保安泄露业主信息导致诈骗案件),明确信息泄露的法律后果;培训内容需包含信息采集、存储、销毁的标准化操作流程。
建立监督与核查机制:保安公司联合服务单位(如物业、学校)定期抽查岗亭信息登记情况、监控设备使用记录,排查信息泄露隐患;设立投诉举报渠道,鼓励公民对保安违规采集、泄露信息的行为进行监督。
末端管控:规范信息销毁流程
纸质信息的销毁:过期的纸质登记台账、访客登记表,需采用碎纸机粉碎处理,严禁当作废纸售卖或随意丢弃;
电子信息的销毁:离职保安需立即注销其信息系统账号权限;废弃的电子存储设备(如硬盘、U 盘),需进行专业数据清零处理,防止数据被恢复。
应急处置:制定信息泄露应急预案
一旦发生信息泄露事件(如登记簿丢失、监控录像被拷贝),立即启动应急预案:第一时间上报管理方和相关部门,排查泄露范围和影响人群,及时通知当事人采取防范措施;同时追查泄露源头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并完善漏洞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简言之,防范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关键,是让保安人员从 “知道不能泄露” 转变为 “知道如何不泄露”,通过制度和流程的约束,把信息保护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执勤环节。